宣導專區 反毒文宣 入境勿攜帶加熱菸主機或菸柱 發佈日期:2025/06/26 隨著海外旅遊日益頻繁,許多旅客喜歡在國外購物、體驗不同產品,但提醒您:加熱菸含零件組,千萬別帶回台灣!根據《菸害防制法》,加熱菸屬於公告的指定菸品,未經主管機關核准,不得輸入、製造、販售或展示,如遭海關查獲攜帶入境, 違規品立即查扣銷毀,並處新臺幣5萬至500萬元罰鍰。 回前一頁